信用修復制度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一個重要機制,是完善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機制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構建以信用為核心的事中事后監(jiān)管機制的必然要求,是失信主體退出懲戒措施的制度保障。
一
什么是信用修復?
信用信息修復,是指信用主體為積極改善自身信用狀況,在糾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后,向認定失信行為的單位或者歸集失信信息的信用平臺網(wǎng)站的運行機構提出申請,由認定單位或者歸集機構按照有關規(guī)定,移除或終止公示失信信息的活動。
二
信用修復對象
符合“信用中國”或“信用中國(浙江)”、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修復條件的,曾受過本機關行政處罰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處罰決定書落款為“金華市婺城區(qū)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
三
信用修復條件及要求
(一)“信用中國”修復條件
1.完全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規(guī)定的義務,糾正違法行為;
2.達到最短公示期限;
3.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承諾內(nèi)容包括所提交材料真實有效,并明確愿意承擔違反承諾的相應責任。
按照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被處以警告、通報批評的行政處罰信息,不予公示。其他行政處罰信息最短公示期為三個月,最長公示期為三年,其中涉及食品、藥品、特種設備、安全生產(chǎn)、消防領域行政處罰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最短公示期屆滿后,方可按規(guī)定申請?zhí)崆敖K止公示。最長公示期屆滿后,相關信息自動停止公示。
(二)“信用中國(浙江)”及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修復條件
1.行政處理決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確的法定責任和義務履行完畢,社會不良影響基本消除;
2.各省級公共信用信息提供單位可結合本行業(yè)實際制定不良信息修復期限,但原則上自不良信息認定之日起修復期限應滿1年及以上;
3.自不良信息認定之日起至申請信用修復期間未產(chǎn)生新的記入信用檔案的同類不良信息;
違法當事人,根據(jù)行政處罰決定書下達時間,公示期滿一年并且完全履行行政處罰決定規(guī)定的義務,糾正違法行為、消除不良影響后,可向行政處罰部門遞交材料提出線下信用修復申請,遞交的申請材料內(nèi)容需保證真實有效。
四
信用修復所需材料
(一)“信用中國”線上修復所需材料。
材料一:《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業(yè)務辦理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信用中國”網(wǎng)站下載模板,模板不可改動);
材料二:行政處罰決定書明確的責任義務已履行完畢的證明材料(如繳交罰款的收據(jù));
材料三:《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承諾書》。
(二)“信用中國(浙江)”及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線下修復所需材料。
1.信用修復申請書;
2.載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等);
3.如法人委托其他人辦理的,需提供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受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4.信用修復承諾書;
5.已履行行政處罰相關證明材料(包括繳納罰款收據(jù)、行政處罰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等;處罰類型為警告的可提供已整改說明);
以上材料均為一式兩份,復印件需加蓋申請單位公章。
五
信用修復指引
登錄“信用中國”自助修復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關注婺城執(zhí)法公眾號:微政務-信用修復下載信用修復相關文書。
01
信用修復指南
02
信用中國辦理頁面
END
來源:法制科
編輯:沈玥
一審:黃匯婕
二審:向小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