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判了,拿到裁判文書了,如何知道案件何時生效呢?何時可以申請執(zhí)行呢?
由于直接關系到訴訟權益的兌現,上述問題成為當事人最關心、最迫切希望知道的問題之一。為了回應中外當事人的這一司法需求,進一步打造陽光、透明的訴訟便民機制,探索建立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時推送機制被納入《上海市2022年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重點事項》確定的重點任務之一。
經過深入探索和試運行,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于近期正式建立了上海法院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時推送機制。這標志著《上海市2022年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重點事項》確定的上述任務得到了落地落實。
武某與劉某某因合同產生糾紛,一審原告武某因在訴訟中沒有保全到劉某某的財產,在二審審理過程中非常擔心,案件審結后無法執(zhí)行到劉某某的財產怎么辦?為此,武某多次詢問法院,案件何時可以審結及生效,想盡早啟動執(zhí)行程序。
上海一中院運用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時推送機制,在結案的同時填入案件生效日期,并同步以短信等方式推送至當事人,武某及時地收到了案件生效信息,“這樣我就知道接下來該怎么辦了?!?/span>
通常情況下,民商事案件的當事人雖然能在第一時間拿到裁判文書,但是并不能掌握案件何時生效這一關鍵信息。法律文書生效時間的重要性體現在:一是能夠據此判斷對方是否未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履行義務,進而決定能否申請執(zhí)行;二是起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因此,確定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時間,并及時讓各方當事人知曉,對當事人主張權利而言至關重要。
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時推送機制,將以往由當事人詢問法院生效日期的“被動查詢”模式,升級為系統(tǒng)向當事人推送生效信息的“主動推送”模式,大大縮短了案件生效信息查詢的時間,提升了當事人參與訴訟的便利度。
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時推送,是指經審理案件的審判組織決定,由法官助理或者書記員在審判系統(tǒng)錄入裁判生效時間等信息,屆時審判系統(tǒng)自動將相應裁判生效信息以電子方式自動推送給相關當事人。
當事人收到的案件裁判生效通知短信(左)及通知頁面(右)
以判決、裁定結案為例:
對于一審簡易程序、普通程序民商事案件,當事人對一審判決、裁定均未提起上訴的,一審判決、裁定自最后送達一方當事人的上訴期屆滿次日起生效。法院在確定案件所有當事人的上訴期均已屆滿之日起3日內,錄入裁判生效信息,系統(tǒng)同步自動向各方當事人電子推送裁判生效通知;當事人對一審判決、裁定提起上訴的,系統(tǒng)于二審裁判文書生效之日同步提醒一審案件審判人員以及審判輔助人員。
對于二審、小額速裁民商事案件,案件審理完畢后,法院根據案件情況依法確定裁判生效的日期,裁判文書落款日、宣判日與生效日期保持一致。法院及時準確錄入裁判生效日期后,審判系統(tǒng)于裁判生效日會自動標注生效信息,并自動向各方當事人電子推送裁判生效通知。
民商事案件裁判生效信息即時推送,能夠方便當事人及時了解案件生效信息,降低當事人訴訟活動時間成本,提高當事人的司法參與感和獲得感,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益和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
來源上海一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