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案子勝訴了,企業(yè)如何知道什么時候生效呢?調解的當事人如果不按約定支付,企業(yè)什么時候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呢?需要專程去法院開生效證明嗎?這些問題很多當事人都非常關注。
經(jīng)過探索和試運行,2023年8月6日,湖北省蘄春市人民法院出臺了《裁判文書生效證明生成及推送工作指引》,裁判文書生效證明可以自動生成,一鍵推送至當事人手機,解決了傳統(tǒng)往返法院辦理生效證明,需要花費不少時間和精力的痛點問題。
武漢某裝備公司訴貝某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一審判決后,貝某提起上訴。二審過程中,該公司一直關注案件進展,表示不知道何時可以審結及生效,希望盡早啟動執(zhí)行程序。后貝某未繳上訴費用,二審法院裁定按撤訴處理,遂運用“湖北數(shù)字法院”系統(tǒng),在結案的同時填入案件生效日期,一審法院得知二審結果后,在系統(tǒng)同步生成了該案的裁判文書生效證明。
簽章版生效證明書生成后,承辦法官通過電子送達平臺一鍵推送,當事人及代理人便可通過其在司法送達平臺中預留的電話號碼收到短信,及時獲知案件生效時間并下載電子版生效證明書。同時,承辦法官通過該公司立案時填寫的“勝訴退費賬號”,主動為該公司辦理訴訟費退費10345.66元。
據(jù)了解,近年來,蘄春法院充分運用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堅持將制度革新轉化為便民便企的源源動力,實現(xiàn)“裁判文書生效證明”自動生成,大大提升了當事人參與訴訟執(zhí)行的便利度。
(人民法院報)